社保028解读工伤的认定
发布于:2016-10-21 17:16 浏览:
社保028解读工伤的认定
每个上班族都有面临“自愿加班”的时候,有些企业岗位的加班现象现在激起了社会的广泛探讨。成都社保02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从工作时间地点的角度出发,为大家解读工伤相关问题,看一看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一、工作时间的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认定的首要条件是时间和地点两大要素,除此之外必须是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内,因进行工作相关事宜受到伤害。
关于工作时间前后的概念,举例说明,某企业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该企业员工如果在上午八点半到岗,或者下午六点半才结束工作,便属于工作时间前后的范畴。 另外,在这期间内,员工必须是在从事工作相关事宜,才能进行认定。
三、在工作时间的工作场所内,受到外界伤害。
认定条件同第一条。不同之处是这里所指的外界伤害可以是非工作原因。
四、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因公外出可以包含出差或其他外勤或在外临时性工作。在伤害发生时,需要处于正在进行工作,或进行工作相关事宜的状态。
五、职业疾病。
这里所指职业疾病特指员工由于工作原因被迫与粉尘、放射性物质等接触而产生的疾病。如过去报道过的长年吸入粉笔粉尘致病的教师,或媒体大量报道的井下旷工等。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
上下班途中被规定为,从住所到工作地点的必经路程和必须的时间。要注意,个人过失而产生的伤害,如跌打损伤等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受伤者如果属于无照、酗酒驾驶等违法状态造成的伤害,当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我们从以上几种情况可以看出,时间和地点两个要素,是工伤认定的重点。由于现在紧张的生活压力和工作节奏,面对时常发生的加班情况,工伤时间地点的范围认定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成都社保028在此提醒大家,报保险并出险后一定要尽快通知单位,并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交通事故则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