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归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之内,国家为了解决参保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在参保地就医时产生的医疗问题,而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成都社保028这里就异地就医相关问题同大家一起研究、探讨。
一般来说参保者需要进行异地就医,有如下几种原因:1.病情较为严重或复杂,参保地医院达不到治疗水平,或参保人不相信当地医疗水平,不愿在参保地就医,需要到其他地区治疗;2.离退休人员没有居住在参保地区,需要就近进行就医;3.经常出差或外派工作人员,需要跨统筹地区就医。
一、异地就医报销结算问题
异地就医报销结算问题体现在两类人员:第一点是长期性异地就医人员,如外派工作人员等;第二点是短期性异地就医人员,如临时出差人员等。在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垫资费用高昂,回统筹地区报销手续相对复杂、等待时间长。
今年,人社部表示会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支”等情况。
二、异地就医的医疗监督问题
异地就医患者消费的医疗资源,由参保地医保基金买单,中间缺少诊疗监督环节。就诊过程中医院的诱导需求行为和患者的道德风险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将导致参保地医保基金的流失和浪费,影响基金的可持续性。如果片面追求“方便最大化”,毫无节制,一方面会因人们对健康和医疗的无限需求造成异地就医人数和医疗费用剧增而使参保地医保基金不堪重负,同时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超负荷运转,使真正需要治疗的病人更难就医。
异地就医是社会医疗保险为了适应人口流动性推行的措施。成都社保028认为,合理解决异地就医问题,既要从方便参保患者角度考虑,又不能疏于监管,没有任何限制。这其中一个“度”的控制,是对医保经办机构综合管理能力的考验,也是我国持续完善社保制度,促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