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行公积金全额支付房租新政
发布于:2016-10-28 17:38  浏览:

四川推行公积金全额支付房租新政
 
     虽然大部分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公积金,但是由于手续麻烦,使用门槛高等等问题,使得很多没有准备买房的朋友公积金利用率并不高。如今随着四川住房公积金新规定的出台,积极培育及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这一现象很大程度上会得到解决,今后租房子可以用公积金全额进行支付。成都公积金代理网今天和大家一起关注这项新规的具体情况。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住房租赁消费,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提出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公积金;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而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后,在居住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房屋租赁采取何种形式?除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外,我省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及中介机构开展租赁业务,并给予税收优惠。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的,地方政府还将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政府给予租赁补贴。
     在公租房租赁对象上,军队抚恤优待对象和住房困难伤病残退休军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在公租房建设上,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有关规定改造后出租。改造后每个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在加强监管方面,我省将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成都公积金代理网总结这次住房租赁市场新政的6个重点:1.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租赁业务;2.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全面落实;3.禁止房东在合同期限内强制提高房租;4.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保障对象给予一定补贴;5.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水电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收取;6.个人出租住房税率,从5%减少至1.5%。当然,6个重点之中,对我们普通上班族来说,最实惠、最引人关注的还是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让我们共同期待新政早日落地施行。